1.【问】我公司的香港母公司现有一笔来料加工转型时结余的无法汇回香港的人民币资金,现在打算无偿赠送给我公司,据2014年的有关文件,此笔赠款我司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我司想再确认一下,是否确实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否要办免税手续,相关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9号公告的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 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如果你司股东将该笔资金赠予你司,并签订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可以不作为收入。不需要办理手续,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2.【问】购买香港那边的展会摊位已经付款了,香港那边只能提供形式发票盖公章的,在大陆这边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支出应具备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三个基本条件。在判断纳税人申报扣除支出的真实性时,纳税人必须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有效凭证。
(2)对于单位和个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收付款凭证,可以税前扣除。但若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你司发生的展会摊位费用,应同时提供参加展会的内部文件、展会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情况说明等资料备查。
3.【问】饭堂在市场买菜只有收据没有正规发票,以收据入账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需要取得有效凭证。收据不属于有效凭证,对于境内发生的货物与劳务交易行为,应取得发票进行税前扣除。
4.【问】免抵退税预审提示报关单信息不齐,应如何查询补读?
【答】出口退税系统升级后,报关单信息缺失补读模式已作调整,对于连续三个月预审都对碰不到信息的报关单,出口企业可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其他向导”——“其他申报数据采集”——“出口信息查询申请录入”模块录入相关报关单信息缺失的资料,生成电子数据并打印《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经主管税务分局审核后由系统自动查询补读。
5.【问】我公司向境外企业提供研发服务收取服务费用,是否可享受零税率的优惠?需要办什么手续?
【答】(1)根据财税﹝2013﹞10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2)向境外提供的研发服务属于零税率应税服务,企业办理免抵退税需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是年应税服务销售额为500万元或以上,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的条件是要取得《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公告第十二条规定,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应在财务作销售收入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首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和退(免)税相关申报。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收齐有关凭证后,可于在财务作销售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逾期申报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6. 【问】出口发票停用后,出口货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何开具规定?
【答】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商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 第18号)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时,应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五联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发票备注栏应填写出口相关信息(包括出口合同号、出口销售总额的币种及金额)。
7. 【问】关于展览行业(海外展开票业务咨询):因我司在东莞市成立的有限公司,给客户开具发票都需开服务税点的发票,但有客户反馈展览行业(国外展览) 在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区展览公司给企业开具发票时,到当地所在税务部门备案后,可开具零税率发票,东莞市是否政策一样,需怎么操作。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免征增值税。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8. 【问】办理了三证合一后,在三证合一之前的税号收到的发票还能不能认证?还有之前的税号开出的发票,客户能否认证?
【答】您提问的两种情况,发票均可以认证。
9. 【问】外贸企业由于供货企业倒闭收不到供货企业发票,不能在规定退税期内申报退税,可否在5月份申报免税,还是要在6月按内销征税?
【答】如在5月15日前取得合法有效进项凭证的,可于5月按免税方法处理,如无法取得任何合法有效凭证的,应于6月按视同内销征税处理。
10. 【问】我公司是进料加工企业,我想咨询一下出口废料是否需开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需开票,那这部分废料收入需要在电子申报中申报吗?如需要那这部分的金额在电子申报中哪项体现呢?
【答】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废料出口如能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否则应适用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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