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点击:1388 日期: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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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虎门港企业投资服务中心:
现将省信息产业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粤信厅函〔2009〕247号)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对企业提交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同意后推荐上报,所有企业项目申报材料须于2009年4月22日前报送至市经贸局信息产业科,再汇总上报省信息产业厅,具体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企业提交的项目须属于《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指南》)所明确的项目范围,如有疑问,请咨询《项目指南》中相关项目的解释人。
二、企业可登录基金申报网站(
www.itfund.gov.cn)下载和填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分别以纸质稿、电子稿两种方式报送,电子稿在基金申报网站上传提交,纸质稿材料报送到市经贸局信息产业科。申报材料内容、数字务必真实可靠,电子稿和纸质稿材料主要信息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企业需报送的纸质稿材料如下:
1.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必备);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必备);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备);
4.申报单位前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必备),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5.专利证书、软件产品证书等科研成果证明文件;
6.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如承诺函、合同协议、股东决议、银行单据等);
7.企业信用证明;
8.其他相关文件;
联 系 人:麦伟林、王锦超
联系电话:22228101
传 真:22228591
E-mail:
dgetb.xxcy@dg.gov.cn
附件:1.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2.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二OO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2: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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