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农业科技专项计划包括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星火技术产业带、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和田园农业科技服务5个专项。
专题一三五: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专题编号0216)
(一)项目内容
在我省种植业、畜禽或水产养殖业、农产品与食品加工业以及农业生物技术等领域的科技型农业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机构,重点开展农业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创新,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科技研发基础的农业企业;
2.申报企业的主营业务明确,是我省优先发展的产业,技术创新成果辐射面广,企业运行机制良好,制度健全;
3.申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有长期、稳定的科研协作关系;
4.项目名称格式:广东省+企业名称简称+技术领域或产品名称+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5.每个地级以上市或省直属单位推荐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30万元;
6.相关申请材料见省科技厅网站。
专题一三六: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专题编号0217)
(一)项目内容
重点研究特色名优水果、蔬菜等作物安全种植技术、市场前景广阔的优质畜禽与水产等安全养殖技术、特色果蔬、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与食品安全加工技术并推广应用。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农业企业;
2.对申报企业的具体要求
(1)企业健康: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企业经营行为和科学管理模式,销售额和利润额稳步增长;已获得ISO族或HACCP等相关企业认证之一的企业优先考虑;
(2)产品健康:申报单位至少有1个农产品(加工产品)通过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的认证,并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等农产品与食品安全相关证书之一;
(3)环境健康:企业生产达到环保要求。
3.项目名称格式:广东省+企业名称简称+技术领域或产品名称+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4.每个地级以上市或省直属单位推荐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30万元;
5.相关申请材料见省科技厅网站。
专题一三七:星火技术产业带(专题编号0218)
(一)项目内容
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一定区域内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农业产业发展,引进筛选优良动植物新品种,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开发农业新产品,培育具有科技含量高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农业产业链和农业技术链。
(二)申报要求
1.由各地级市科技局组织申报,组织跨两个县(或县级市、区)以上的单位参加,并协调经费分配;
2.承担单位以企业为主,鼓励高校、研究院所和科技管理部门共同参加;
3.产业基础良好,特色明显,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支柱性产业地位,产业链完善,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产业效益高;
4.项目名称格式:地级以上市或区域地理简称+产业或产品名称+星火技术产业带;
5.每个地级以上市组织申报1个,项目承担单位须至少按立项经费的1:2比例配套;
6.相关申请材料见省科技厅网站。
专题一三八: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专题编号0219)
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专项包括现代农业科技强县、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和农业科技示范试点村3个内容
(一)现代农业科技强县
1.项目内容
以农业科技为支撑,在农业基础较好的县(县级市、区)重点开展精细农业、设施农业、信息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生态农业以及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
2.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承担国家富民强县项目的行政县(县级市、区)和农业大县(县级市、区);
(2)2009年计划选择资助1~2个现代农业科技强县项目;
(3)申请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4)相关申请材料见省科技厅网站。
(二)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
1.项目内容
重点开展城镇化过程中的城镇建设技术、管理技术、社会公共服务技术等开发与集成、应用和示范。
2.申报要求
(1)由省认定的中心镇或建制镇、街道办事处申报;
(2)镇级本级年财政总收入:珠江三角洲地区达到5000万元以上,东西两翼地区达到1000万元以上,北部山区达到500万元以上;
(3)镇级政府科技投入:珠江三角洲地区达到本级财政可支配收入的2%以上,东西两翼达到1.5%以上,北部山区达到1%以上;
(4)项目名称格式:镇(区)名称简称+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
(5)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30万元;
(6)2009年城镇化技术集成与应用试点镇继续按上述要求提出申报,但开展的主要内容要有涉农业产业和有关农村建设方面的科研以及相关技术的应用示范;
(7)相关申请材料见省科技厅网站。
(三)农业科技示范试点村
1.项目内容
以行政村为单位重点开展农作物新品种、畜禽和水产养殖新品种以及适用种养技术的应用推广和示范,安全农产品生产与加工技术以及农村卫生与环境整治技术的应用推广和示范。
2.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行政村,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申报名额不超过3个;
(2)项目名称格式要求:行政村名称+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
(3)申报新农村建设的同时,以村辖内企业或技术依托单位或村委会(村委会须有村集体账号)为承担单位按省科技计划申报程序和格式要求申请1项省星火计划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
(4) 以村辖内企业或技术依托单位申报的星火计划项目须为新农村建设内容,并与村委会签订服务协议;
(5)科技部和省科技厅已批准挂牌但2008年没有星火计划项目支持的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村,2009年可按上述要求提出省星火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四)
附件.rar下载
1、
广东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申报书
2、
广东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可行性研究报告
专题一三九:田园农业科技服务(专题编号0220)
(一)项目内容
在全省遴选具有农业专业特长和实践经验的农业技术专家,针对农业科技服务点,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新品种及农业科技,培养乡土农业技术人才,带动一批新型农民依靠科技致富。
(二)申报要求
本专项为组织申报,组织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林振亮、斯恒、叶毓峰
电 话:020-83163905
E-mail:
linzl@gdst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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