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市节能专项资金奖励计划的公示
点击:1183 日期: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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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09〕158号),市经信局组织申报2010年东莞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经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组织专家评审,提出了东莞市2010年节能专项资金奖励计划(见附件)。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对入选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至2010年12月21日。
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经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森,联系电话:22239982,传真:22236427
附件:1. 2010年东莞市节能专项资金(节能项目)奖励计划
2. 2010年东莞市节能专项资金(清洁生产项目)奖励计划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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