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点击:1043 日期:20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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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小企函〔2011〕9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中小企业局,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粤发〔2010〕16号)有关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规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1〕12号)的要求,推进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工信厅企业〔2011〕12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学习信息报送系统使用手册,积极组织辖区内备案担保机构登录网站(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填报信息,认真审核后于2月11日前上报我局(技术进步处)。用户名详见附件2,密码请来电查询。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直接向我局(技术进步处)上报信息。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运行过程中相关问题,可致电信息报送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联系电话:010-68576510或022-23201123-226。
三、为了确保信息报送工作顺畅,请你们认真填写“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名单表”,于2月8日前传真到我局(技术进步处),并发至邮箱13728013800@139.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用户名
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名单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赵伟清,电话:020-83135885,传真:020-83135851,Email:13728013800@139.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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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小企函〔2011〕9号附件(1-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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