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财政部、商务部市场开拓补助资金的通知
点击:1103 日期: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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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09〕72号)精神,中央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2009年1月1日以后参加有关展会(具体展会名单见附件)的费用,予以支持。企业通过省经贸委参加的展会,由省经贸委统一与展览承办单位(组委会)联系补贴事宜,企业自行参加的上述展会,请自行与展览承办单位(组委会)联系补贴事宜。
特此通知。
流通服务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相关附件: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展会目录.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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