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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09年度东莞市专利奖申请的通知

点击:1257 日期:2009-08-05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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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科技办、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实施办法》(东府[2007]85号)及其操作规程的规定,我局开始受理2009年度东莞市专利奖的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8月5日至9月1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9月10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
二、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专利奖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可查阅附件中的申报指南。
三、申请程序
2009年度市专利奖申请采用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申请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系统(通过科技局网站进入或登录http://59.36.14.9/ujet/)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经所属镇(街)科技办形式审查和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网上审批后打印,打印出来的纸件必须有受理号水印,打印设置参阅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系统中的使用指南。
2、申报单位由所属镇(街)在网上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再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审批;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直接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进行形式审查和审批。
3、网上审批通过后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需核对专利原件),所有书面申请材料一式3份均应按顺序用A4规格纸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四、注意事项
  (一)未使用过科技业务申报系统的单位请先注册,并由所属镇(街)科技办激活账号,市属企事业单位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激活账号。
  (二)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书面申请资料提交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逾期不报或不提交相关资料,视为放弃。
(三)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四)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必须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以退还。
五、联系方式
东莞科技局网站:http://www.dgstb.gov.cn/
知识产权法制科,联系人:朱丹、师宏,电话:22831302、22831346;
业务受理大厅,联系人:谢凤娟、李桂雯,电话:22830056、22830059;
业务受理大厅地址: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元美中路2号市科学技术博物馆1楼;
电子邮件:kejijufzk@dg.gov.cn
科技业务申报系统技术支持:21101155。
 
附件: 1、2009年度市专利奖申报指南.doc
2、2009年市专利奖材料项目形式审查表.doc
3、2009年市专利奖专家评价表.doc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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