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0年度东莞市专利代理机构奖励项目申请的通知
点击:1064 日期:20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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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实施办法操作规程》(东知〔2009〕11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开始受理2010年东莞市专利代理机构奖励项目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备案、设立一年以上、在本市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专利代理机构。
二、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12月2日至12月1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提交纸质材料时间:12月16日至12月24日。请交至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逾期视为放弃。
三、申请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员工数量达到10人以上,其中专利代理人不少于4人,年度代理东莞地址专利申请达到500件以上;
(二)拥有规范的公司管理制度和专利代理流程管理制度;
(三)服务到位,没有发生恶性服务质量投诉,面对有关投诉能够妥善处理;
(四)上年度代理东莞地址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率达到70%。
四、奖励标准
(一)年度代理东莞地址专利申请的数量比上年度增长1000件以上;或年度代理东莞地址发明专利申请的数量比上年度增长200件以上、代理发明专利年度授权50件以上。
(二)年度代理东莞地址专利申请的数量比上年度增长500件至999件;或年度代理东莞地址发明专利申请的数量比上年度增长100件至199件以上、代理发明专利年度授权30件以上。
统计范围说明:本年度指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上年度指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五、申请材料
(一)东莞市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书;
(二)申请单位在本市注册的证明文件;
(三)代理机构发展规划书(盖公章);
(四)代理人资格证书及聘用证明(核对原件);
(五)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盖公章);
(六)代理东莞地址专利清单;
(七)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完税证明及2009年10月的会计报表。
六、申请程序
本次项目申请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系统(http://59.36.14.9/ujet/)填写申请书,由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
书面申请材料要求一份,以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
七、注意事项
(一)没有使用过科技业务申报系统的单位需先注册,并电话通知市知识产权局激活帐号。
(二)已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以退还,请自行留底。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谢华,电话:22831345;朱丹,电话:22831305;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211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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