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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0年专利活动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点击:1129 日期:2010-12-03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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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实施办法操作规程》(东知[2009]11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有关规定,我局开始受理2010年专利活动资助项目的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专利法律法规宣传;
(二)专利人才培训;
(三)专利维权。
二、申条件
申报资助的专利活动项目须经市知识产权局确认同意并已经举办,具体条件参见《操作规程》。
三、  申材料
(一)东莞市专利活动资助项目申报书;
(二)2010年专利活动项目审批表;
(三)活动费用清单及相关支出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依法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
(五)参加活动人员名单;
(六)市知识产权局确认同意书(证明);
(七)申报单位银行账户资料(加盖公章)。
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填写申报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填写申报书时间: 2011年1月5日-15日。申请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系统(通过东莞科技局网站进入)填写申报书,由我局在网上审查, 网上审查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书面材料审查时间:网上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申报材料交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地址: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元美中路2号市科技馆1楼。
所有书面申报材料均应按A4规格装订好,提交1份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助的专利活动项目须填报《东莞市专利活动项目审批表》报我局备案。
(二)首次使用科技业务申报系统的单位请先注册,并由所属的镇(街)科技办激活帐号。
   (三)申报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书面申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递交市知识产权局促进科进行实质审查。逾期不报或不提交相关资料,视为放弃。
(四)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必须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以退还,支出原始凭证除外。
七、联系方式
业务受理大厅: 谢凤娟  22830056   
知识产权法制科:罗梅莹  22831302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何包稳  18926870083
 
附件:2010年东莞市专利活动项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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