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1年广东省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点击:1033 日期:20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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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科教局,石龙、塘厦经济和科技信息局,各镇街科技办,有关单位:
省部产学研办发布了《2011年广东省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开始受理2011年省部(省院)各类产学研结合项目。现把《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2011年产学研合作专项分为产学研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引导项目、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和创新平台、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具体请查阅《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4日下午5点,书面申报书请于2011年1月21日前交市科技局受理大厅。
三、申报材料:
1、《省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财政资金配套证明和自筹资金配套承诺函;
6、合作协议;
7、如申报重大、重点项目须提交查新报告;
8、其他资料(如专利、相关证书等)。
以上资料须上传到申报系统,待网上审批推荐后打印书面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
四、注意事项:
1、请各镇街科技办积极发动组织相关企业,认真发挖筛选推荐优秀的项目申报,做好协调工作,并指导企业做好申报材料的编写、审查工作。
2、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申报指南》的要求,选择合适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财政资金配套证明由市科技局出具,请各申报单位于2011年1月10日前由第一申报单位提交《市财政资金配套申请》到市科技局获取。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
吴 波,22831315;黄志钧,22831317;区合笑,22831330。
附件:
2011年广东省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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