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申报“绿色照明示范城市”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点击:1052 日期:20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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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科技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以LED照明为主的绿色照明产业,扎实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省科技厅决定面向全省组织实施“绿色照明示范城市”专项行动计划,加大LED照明产品的应用推广力度,并下发了《关于申报“绿色照明示范城市”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粤科函规划字〔2009〕1580号)(以下简称“通知”)。
为了更好地组织我市申报绿色照明示范城市专项行动计划,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有关精神,认真讨论:(1)本区域政府或企业在未来2~3年内是否有实施大规模新装、改装LED路灯的节能工程,以及建设LED照明公共产品标准检测平台、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计划;(2)是否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解决在实施上述LED照明工程中资金投入问题的需要。请各镇(街)汇总相关情况后认真填写《运用EMC模式实施LED照明工程调查表》(可以东莞科技网下载),并在1月29日之前反馈至我局高新技术产业科,以便及时组织上报。
联系人:何建忠 22831334 13669863320
李文杰 22831325 13427897381
邮箱:
kejijugxk@d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申报“绿色照明示范城市”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doc
2、
运用EMC模式实施LED照明工程调查表.doc
东莞市科技局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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