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多

最新资讯

企业风采

更多

项目申报

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申报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点击:1056 日期:2011-07-27 选择字号:
分享到:

粤经信节能〔2011〕592号

广州、各地级市及顺德区节能主管部门、财政(税)局,广州市经贸委,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经信局、财政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66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务必于8月10日前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将项目材料一式4份(同时提供全部电子版光盘,电子版大小原则上不超过200M)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省将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组织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林敏、孙青林,电话:020-83133359、83135985,E-mail:marshal33@126.com,
 省财政厅工贸处联系人:王远林,电话:020-83170273)

来源: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相关附件:
·                                 粤经信节能〔2011〕592号附件.zip
相关文档

评论信息

暂无留言!
发表评论
姓名:
内容:
验证码: 点击换一个 看不清?

1.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不发表攻击性言论。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3.产品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4.不支持HTML代码且留言要通过审核后才会显示,请勿恶意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