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4部门印发广东省差别电价电费收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点击:1087 日期:2012-07-20
选择字号:小 中 大
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石龙、塘厦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经发局,虎门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物价局《印发广东省差别电价电费收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经信电力〔2012〕5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镇(街、园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差别电价电费收入专项资金,争取专项资金对我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节能减排,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等项目的支持。
二、申报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完备申报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和弄虚作假。
三、申报企业于8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八份(统一使用A4纸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要求要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等内容,并提供全部电子版)报我局电力能源科(地址:南城区鸿福西路68塞纳嘉园二楼)。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局、财政局、物价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省有关要求联合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物价局。
联系人:殷彦斌;联系电话:22236427
附件:印发广东省差别电价电费收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有关表格请从附件下载
P020120712579965534543.doc
P020120712579965826771.xls
P020120712579965648791.xls
评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