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产学研结合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点击:1051 日期: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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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科教局,石龙、塘厦经济和科技信息局,各镇(街)科技办、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产学研结合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粤科函产学研字〔2011〕388号)的要求,现开始受理今年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产学研结合创新平台、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产学研结合示范市、县(区)、产学研结合综合示范企业;
2、产学研结合创新平台:产学研结合创新平台(含企业研究院)、专业镇创新平台、省级重点实验室;
3、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4、院士工作站。
具体各类别的申报条件可查阅省科技厅的有关通知。
二、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在系统上填报相应的申报书,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2、在线打印申报书,经市科技局审核后送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3、省部产学研办、省院合作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或考察论证,择优给予资金资助。
三、申报时间
为防止网络堵塞,保证申报材料的顺利提交,要求申报时间如下:
1、2011年4月22 日下午5:00前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2、2011年4月26 日下午5:00前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
3、书面申报书一式2份(胶装)请于2011年4月28日前交到东莞市科技局受理大厅,请各申报单位、有关部门按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将视为申报无效。
四、联系方式
东莞市科技局:
产学研结合科:黄志钧,22831317;区合笑:22831330。
受理大厅:谢凤娟,22830056;李桂雯,22830059。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产学研结合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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