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实施“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的通知
点击:1190 日期:20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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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外经贸局(外经办)、石龙镇外资服务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为完善“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自2011年1月1日起,启用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
http://121.10.6.221/dgzxzj)。网上申报系统的启用,可以提高资金申报效率,增加审核透明度,为企业提供申报资料修改、进度查询等功能,更方便企业了解专项资金的运作流程。为配合网上申报实施,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0年的项目无需网上申报,直接提交纸质资料即可,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2011年的所有项目均须经过网上申报,否则不予受理。请各镇(街)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网上申报。
2、请各镇(街)负责专项资金的经办人员登录申报网站,熟悉网上申报流程,指导好属地企业申报。
3、企业网上申请后,须在网上打印申报表格,并连同本通知附件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纸质资料、发票及汇款单原件,直接提交至市外经贸局产业发展科或交属地外经办代为提交。只进行网上申报而不提交纸质资料的,视为未申报。企业直接向镇(街)递交资料的,请各镇(街)按照申报指南收齐所有资料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提交我局。
详细网上申报流程及说明请参看附件。
附件:
2011年度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专项升级资金申报指南
东莞市外经贸局
联系人: 刘洁 阮剑平 电话: 22817565 2330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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