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点击:1424 日期:200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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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6月29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直接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同时也将对企业全面经营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为了使企业能尽快地适应新的劳动用工环境,东莞市企业联合会信息咨询工作委员会、东莞城区劳动分局和东企企业服务中心于2007年10月26日上午,联合举办了《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讲座地点在东莞市城区市民广场西六楼会堂。出席讲座会议的有城区社区事务办、城区劳动分局、莞城街道总工会和东莞市企业联合会等有关领导。专题讲座由市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陈启明主持,城区部份企业、市企业联合会部分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业共350多人免费参加听课。讲座邀请资深律师重点围挠企业如何正确执行劳动合同法进行讲述。
《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活动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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