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东莞市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公示
点击:1285 日期:20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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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东莞市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推进产业技术和集群发展实施办法》(东府[2007]85号)和《东莞市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资金操作规程》(东经贸[2007]268号)的要求,2008年东莞市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资金经过组织申报、项目初审、专家鉴定和现场考察等规定程序,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础条件,拟定以下项目列入市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见附件)。
特此公示。对入选项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反映。
市经贸局联系电话:22222527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2283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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