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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紧落实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签约项目申报和组团参会工作的通知

点击:344 日期:2009-05-01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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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
    因受5.12四川地震突发事件影响,原定于2008年6月9-13日在广西南宁举办的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下称“泛珠洽谈会”),现定于2009年6月9-13日举办,举办地点不变。“泛珠洽谈会”的举办,是“9+2”省区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泛珠三角”区域资源,推动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多形式的区域投资贸易和合作,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加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贸会展〔2009〕284号)的要求,我市将组成广东经贸代表团东莞分团随省经贸代表团参加第五届“泛珠洽谈会”。现将东莞分团的有关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广西区南宁市民族大道延长线106号)
    会议时间:2009年6月9—13日(共5天)
    二、主要活动
    大会组委会安排的主要活动有:
    (一)“9+2”各方经贸代表团团长与记者见面会
    时间:6月9日16:00-17:30
    地点:南宁荔园山庄国际会议中心新闻发布厅
    参加人员:“9+2”各方经贸代表团团长、与会新闻记者。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招待晚宴
    时间:6月9日18:00-19:30
    地点:南宁荔园山庄大宴会厅
    参加人员:经贸团主要领导。
    (三)论坛暨洽谈会开幕式及文艺晚会
    时间:6月9日20:10-22:00
    地点:南宁民歌广场(暂定)。
    参加人员:经贸团团领导、经贸团部分成员。
    (四)展览展示开馆暨投资合作项目集体签约仪式
    时间:6月10日08:10-08:40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朱槿花厅
    主要议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李金早主持,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致辞,党和国家领导人、“9+2”各方行政首长共同启动开馆装置。
    参加人员:经贸团团领导、参加签约代表、经贸团相关人员。
    (五)领导巡馆
    时间:6月10日08:40-09:10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2号馆
    参加人员:经贸团团领导、各分团相关人员。
    (六)投资环境和投资项目推介会
    时间:6月10日16:00-18:00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101国际会议厅
    主要议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领导主持,各方经贸代表团团长按抽签顺序推介发言,各方发言时间10分钟。
    参加人员:经贸团领导、各分团领导、经贸团部分代表。
   (七)展览展示
    时间:6月10日至13日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参加人员:经贸团成员、客商。
   (八)新闻发布会
    时间:6月11日17:00-18:00
    地点:南宁荔园山庄国际会议中心新闻发布厅
    参加人员:经贸团领导、与会新闻记者。
    三、项目挖掘与统计工作
    (一)继续做好上届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
    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签约企业的沟通联系,跟踪好第四届“泛珠洽谈会”签约合作项目,全面掌握本镇(街)企业合作项目的履约进展情况,及时形成汇报材料上报给市筹展办。
    第四届“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的具体明细,可登录http://jmw.ecbest.com进入系统查阅,或向市经贸局索取《第四届泛珠洽谈会东莞分团签约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查阅。
   (二)认真做好第五届“泛珠洽谈会”新签项目填报工作
    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要在去年统计上报的基础上,继续对我市企业与“9+2”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企业之间经贸合作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挖掘、掌握近一年来新增的各类经贸合作项目,特别是泛珠三角区域范围内外省企业在我市投资的实业型合作项目以及我市企业与外省市企业的商贸往来项目,争取确定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效益好、优势互补明显的合作项目上报和届时签约。
   1.加大力度调查泛珠三角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企业,特别是港澳地区企业在我市投资合作的实业型项目。一方面,各镇(街)经贸办要加强与基层村一级组织的联系,对2007年以来新增落户的企业进行调查了解,摸清是否属于本次调查的范围之内,着力挖掘合作项目。另一方面,各镇(街)经贸办要加强与本镇(街)外经办的联系,就2007年6月以来港澳地区企业在我市已开展或拟开展的实业型(包括工业、农业、交通、商贸、服务、旅游、房地产和科技等)投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摸底。
   2. 认真挖掘我市企业或个人到泛珠三角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投资合作的实业型项目。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要加大与当地民营企业家的联系,发挥各镇(街)商会、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的作用,了解本镇(街)企业或个人前往“9+2”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投资合作的情况,着力挖掘品牌转移、投资设厂、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等合作方式的实业型项目。
   3.积极发动本镇(街)的重点企业,填报企业与泛珠三角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企业(包括外地经销商、代理商)的商贸购销项目,例如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与各省经销商签订的销售合作项目、三益汽车有限公司与海南一汽海马销售有限公司的汽车经销代理项目等等。
   4.申报的项目必须坚持“五不”的原则:一是新签约项目必须是正式合同或协议,意向性协议或合同不列入成果统计;二是不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投资的项目不予填报;三是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项目不予填报;四是涉及征用农田或土地的项目,如未取得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的规划和许可证的项目不予填报;五是与本省内部其他市或与“9+2”省区外其他省区的签约项目不用填报。
    5.合作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统计范畴,达成合作协议时间为2007年6月至2009年5月,合作期限不限(即可分多年实施合作项目,比如商贸购销类项目可签订3-5年的合作金额)。
请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在调查摸底基础上,按要求认真填报好《第五届“泛珠洽谈会”项目申报表》(附件2)对于合作金额超过1亿元的申报项目,请附加1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市筹展办。
    (三)积极动员企业上台签约
    上台签约项目以合作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为主,非上台签约项目不需到广西南宁参加签约仪式。上台参加集体签约仪式的项目基本条件为:一是实业型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二是商贸型项目,成交额在10000万元以上;三是特殊项目不受金额的限制,如高新技术项目,人才交流、大宗劳务输出等社会事业合作项目,国家鼓励类、成长性好的项目。凡有意参加第五届“泛珠洽谈会”上台集体签约的企业,请在《第五届“泛珠洽谈会”项目申报表》(附件2)上的“是否要求参加签约”栏填写上“是”,并加附300字以内的拟签约项目合作内容及进展情况的文字说明。
    对于我市企业与“9+2”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企业之间数额较大的合作项目,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要积极动员企业上台签约,通过台上签约的方式,正面宣传报道我市招商引资成果,以便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四、组团参会工作
    根据省经贸代表团秘书处的工作部署,全省共组织32个分团参会,总人数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要求我市分团组织不少于20家企业参加本届“泛珠洽谈会”。为此,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要面向各种所有制企业,各组织1-2家与“泛珠三角”区域范围内其他省区互补性强、产业对接大的企业参加,并由主管经贸的镇(街)领导或经贸办主任带队前往。
   (一)参会企业可由驻广西地区的办事处员工或委托广西地区代理商、经销商参加,但必须以东莞企业名义填报。
    (二)参会人员请填写好《第五届“泛珠洽谈会”参会人员报名表》(附件1),于5月13日前报送至市经贸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
    (三)结合“泛珠洽谈会”开馆仪式、投资合作项目集体签约仪式、“9+2”投资环境和投资项目推介会以及展览展示等活动的安排,东莞分团的行程初步安排如下:
    6月 9日上午  前往广西南宁;
    6月10日上午  参加第五届“泛珠洽谈会”开馆仪式、合作项目集体签约仪式以及参观各省区展览展示场馆;
    6月10日下午  部分参会代表参加“9+2”投资环境和投资项目推介会,其余参会代表在南宁市内参观考察(不参加市内考察活动的可自行安排);
    6月11日至13日  在广西区内考察。
    各镇(街)经贸办及企业参会人员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广西区内考察,如不参加,在参加开幕式和集体签约仪式后(即6月10日下午开始)可自行安排行程。
    (四)参加第五届“泛珠洽淡会”的参会人员往返机票、住宿以及就餐等费用自理。
    1.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往返交通工具,自行解决住宿、就餐等事宜,费用自付;
    2.参会人员选择随同分团一起往返的,其费用按实际价格进行收取。不随团考察的,回程机票原则上自行订购,去程机票可委托市筹展办代购。
    3.参会人员选择随同分团一起住宿、就餐和考察的,其费用按实际开支额进行计算摊分,各自负担。具体考察内容和费用另行通知。
    请各参会人员在《第五届“泛珠洽谈会”参会人员报名表》中填报好相关内容。
    五、其他事项
    (一)集中推介会。大会组委会将安排一次集中推介会(投资环境和投资项目推介会),重点推介泛珠各方投资环境、现代物流、装备制造、农业产业化、文化旅游、特色资源和重点招商项目等。我省的推介工作,由省团秘书处负责。届时,请各参会企业积极参加,到场交流洽谈。
    (二)填报方式。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工作人员熟悉网上操作的,可直接登录http://jmw.ecbest.com,进入系统在网上直接进行履约项目和新签项目填报,具体操作方法可向市筹展办人员咨询。对网络填报操作方法不熟悉,可采取书面报送、传真、电子邮件、QQ或OA发送等方式报送资料,由市筹展办人员代为录入。
    (三)表格下载。《第五届“泛珠洽谈会”参会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及《第五届“泛珠洽谈会”项目申报表》(附件2)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经济贸易局网站(http://dgetb.dg.gov.cn)的“最新公告”栏下载。
    请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项负责人员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及时做好签约项目申报和参会人员组织工作。
    联 系 人:祁正纲、邓标斌
    联系电话:22231601、22231596
    传真电话:22231596
    电子邮箱:dg22231596@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五届“泛珠洽谈会”参会人员报名表
          2.第五届“泛珠洽谈会”项目申报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泛珠三角△ 洽谈会△ 通知
 
110号附件1.xls
110号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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