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企业参与“中小企业集合债”、“区域集优”和“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的通知
点击:283 日期:201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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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促会[2013]1号
关于协助企业参与“中小企业集合债”、“区域集优”和“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为解决企业融资难,有助于解决部分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短贷长用,贷款期与使用期不匹配的问题,中小企业发展与上市促进会协助企业参加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企业融资。目前可发行的有“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期3—5年)、“区域集优”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期1—3年)。企业如有需求,请与促进会秘书处联系,促进会将协调发行承销商与企业对接具体洽谈,详情有关附件资料请向促进会秘书处联系索取。
详情可电话咨询:
陈启明13669823288
何秀芬13602330828
促进会秘书处:0769-23362818
附件一:中小企业债券业务需求情况表
附件1.doc
附件二:东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操作指南
附件2.doc
附件三:东莞市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开发指南
附件3.doc
备注:附件详情请登录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与上市促进会网站www.dqw163.cn下载
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与上市促进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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