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赴沙特阿拉伯、杜拜开展对外投资
点击:330 日期: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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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促会[2011]12 号
关于组团赴沙特阿拉伯、杜拜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考察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市企业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发展,探索境外营销网络建设新途径,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拟组织考察团于12月上、中旬赴沙特阿拉伯、杜拜进行考察,在外停留8-10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内容
1、与沙特中沙商会有关人员交流、洽谈、对接;
2、考察沙特中国城市场;
3、考察迪拜商品批发市场(包括家具、手工艺品、玩具、鞋等行业)。
二、报名及出访手续办理
请于10月16日前将出访人员报名回执报到我会秘书处,并按照如下要求提供签证资料:
沙特商务签证所需资料(目前只能办理商务签)
1、护照正本(需半年以上有效期,末页签名,空白签证页3面以上)及复印件(1份);
2、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3、沙特邀请信(由我会协助办理);
4、单位英文派遣函(样本可由我会提供,或客人提供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名的空白信笺纸2张,由我会代为打印。客人可以于信笺纸上注明:仅供“某人”办理XX签证使用);
5、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3份);
6、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2份);
7、工作证原件(四大要素:公司名称,相片,盖公章即可, 注意千万不要在工卡上出现申请人职务信息);
8、申请人名片(2张)
三、扶持措施
符合条件的参团企业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东莞市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
申报对象及条件:
1、自营出口企业:在我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
请提供本年度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张);
2、委托出口企业:在我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自主取得出口订单,并通过代理或收购等形式委托我市外贸公司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
(请提供本年度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发票及委托出口的外贸公司出口该货物的报关单各一张)。
赴沙特阿拉伯、杜拜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考察报名回执
联系人:张钰芬
电 话:23362818
传 真:23361268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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