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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随省党政代表团赴湖南、广西考察暨开拓市场的通知

点击:215 日期:2009-12-01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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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经贸〔2009〕103号
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各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开拓市场、扩大内需的精神,省党政代表团拟于5月中旬出访湖南、广西开展考察交流活动。为此,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经贸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广东经贸代表团随省党政代表团赴湖南、广西考察暨开拓市场的通知》(粤经贸会展〔2009〕285号),要求各市经贸局积极发动企业参加。现将组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路线
    (一)时间初定在5月中旬,共4天,其中湖南1天,广西3天,具体时间及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行程路线第一站湖南,第二站广西。初步安排如下(最终安排和具体签约地点待广东省党政代表团的行程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第一天:
    上午,参会代表抵达湖南长沙,前往广东省经贸代表团下榻的酒店报到(签约企业须提前一天报到并参加签约彩排)。
    下午16:00,参加“湘粤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50-80对企业集中签定合作项目)以及“广东产品湖南行启动仪式”,届时将邀请我省党政代表团领导和湖南省领导出席活动及揭幕。
    第二天:
    广东省经贸代表团赴广西南宁(只参加广西活动的参会代表可直接前往省经贸代表团在南宁市下榻的酒店报到)。
    第三天:
    上午10:00,参加在南宁市举行的“广东产品广西行启动仪式”,届时将邀请我省党政代表团领导与广西区领导出席活动及揭幕。
    下午16:00,参加在凭祥市举行的“友谊关(广东)加工区揭牌仪式”,届时将邀请我省党政代表团领导与广西区领导、崇左市领导出席活动及揭牌。
    第四天:
    各分团企业自行开展考察交流活动。
    二、组织架构
    广东省经贸代表团东莞分团的组织架构如下:
    团  长:陈桂明(市经贸局局长)
    副团长:刘炯贤(市经贸局副局长)
    秘书长:袁绍贤(市经贸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科长)
    广东省经贸代表团东莞分团秘书处设在市经贸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负责分团的具体组织筹备工作。秘书处联络员:祁正纲、邓标斌。
    三、参会要求
    根据省经贸委的文件要求,我市需组织20家或以上企业参团,组织发动企业重点在家电电器、纺织服装、鞋帽箱包、食品医药、建材及铝合金制品、日用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酒店餐饮业、商贸流通服务业、矿产资源开发、电力、城市基础建设等行业。
    为此,请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各行业协会广泛知会本镇(街)、本行业内的工业商贸企业,各组织1-2家与湖南、广西区域范围内互补性强、产业对接大的企业参团参会。特别是动员组织以下三类企业参团:一是有合作项目要到湖南签约的企业;二是准备到湖南、广西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需细化合作协议、衔接合作项目的企业;三是拟开拓湖南、广西市场,寻找商机的企业。请你们高度重视这次重大经贸活动,认真组织落实好参团企业,并于4月23日(星期四)前填报好《赴湖南、广西考察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回执》),传真至市经贸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
    四、项目统计
    签约项目是双方合作成果的体现。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各行业协会要抓紧对本镇区、本行业内的企业开展调查,收集各类与湖南、广西两省(区)经贸合作的签约项目,重点放在湖南、广西两省(区)企业在我市投资的实业型合作项目以及我市企业与湖南、广西两省(区)企业的商贸往来项目上。本次申报项目的统计时间为2007—2009年,签约项目包括商贸购销、实业投资、品牌转移、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经销代理、物流配送、科技合作、人才劳务等。请各镇(街)经贸办将收集到的签约项目按要求填报好《广东与湖南、广西合作项目统计表》(详见附件2),于4月23日前传真至市经贸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如企业有意参加上台签约的,请在《统计表》中注明,届时一同赴会签约。
    此外,各镇(街)经贸办要迅速对本镇(街)去年填报的“第五届泛珠洽谈会”签约项目进行跟踪落实,加强与签约企业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本镇(街)企业合作项目的履约进展情况,督促并协助有初步意向的企业细化合作内容,巩固合作成果、扩大合作领域。
    五、其他事项
    (一)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各行业协会要从积极配合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积极做好企业的思想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由于本次经贸活动分为湖南、广西两段,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全程活动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本次活动的时间安排,有选择地分段参团,请在《回执》中列明参加湖南段还是广西段。
    (三)为确保在两省区活动的顺利进行,请参加全程活动的参团代表在《回执》上注明是否需协助预订长沙至南宁的中转机票。如有需要,请填写好身份证号码。
    (四)本次参加考察的参会费用自理。参会代表的住宿可由代表团秘书处统一安排,也可自行联系住宿。
    (五)为便于和湖南、广西两省(区)有关企业洽谈交流,请各参团企业自行准备好企业简介和宣传单本资料,备足名片,届时可在会上交流派发。
    (六)市经贸局经贸合作与会展科联系人:邓标斌、祁正纲,联系电话(传真):22231596,电子邮箱:dg22231596@126.com
    省经贸委会展处联系人:季敏(负责湖南会务,020-83135837)、吴少敏(负责广西会务,020-83135926)、朱莉莉(负责项目,020-83135827),传真:020-83133449。
    特此通知。
    附件:1.赴湖南、广西考察报名回执
          2.广东与湖南、广西合作项目统计表
                                                 二OO九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考察  开拓市场△  通知
 
 
103号附件1.doc
103号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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