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有关企业赴台采购的通知
点击:283 日期:200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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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省属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商务部会议安排,近日商务部将分批组织部分省(市)企业集中赴台采购台湾商品,包括采购台湾特色日用品、工艺品和采购工业品、零部件、原材料、电子元器件、高新技术产品等。由于本次组织采购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务必请有关单位抓紧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采购企业范围:广东省内注册的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台资企业除外),装备制造业重点培育企业、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和流通龙头企业、民营百强企业。
二、其他事项
(一)推荐企业数量没有限制;
(二)请在5月13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传真省经贸委;
(三)省经贸委将会同省外经贸厅将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名单汇总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正式下达任务通知书,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
2009赴台采购企业推荐表.doc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八日
(联系人:范依萍,黄紫华,电话:83178119,传真:8317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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