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寅茹 缪琦
中国的城镇化发展将对资金产生巨大的需求。“钱从哪里来”,一直是中国城镇化过程中非常棘手的一个难题。在3月30日~31日于上海美兰湖举办的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上,城市投融资与如何化解债务风险,成为了会议的焦点。
针对这一问题,与会嘉宾各抒己见,从鼓励开发性金融介入、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渠道和完善预算法等视角,为破解中国城镇化所面临的融资难题提出了不同的见解。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认为,中国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就是要走一条既能够筹到资金又不会爆发金融危机的新型途径。在陈雨露看来,新型城镇化道路,实际上就是要探索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方法论就是把三个关键词有机融合在一起——“中国特色的国情、市场经济的创新思维和效率精神,以及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精神”。
陈雨露还指出了中国现存的四种融资渠道:政策性金融加商业性金融,加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再加贷款和股份融资相结合的项目融资。尽管这些渠道在过去一直有效运行,但是,之所以会积累潜在的风险,陈雨露认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于土地财政不可长期为计。因此,需要创新的渠道。
而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田锦尘看来,要解决好城市化融资的问题,可能有两大渠道。除了包括银行信贷、开发性金融在内的间接融资渠道外,未来需要大力发展的是直接的融资渠道。田锦尘认为,在稳定现有的融资渠道基础上,要在未来大力发展包括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其他一些相关的金融市场在内的直接金融渠道,以此解决城镇化中的融资问题。
田锦尘认为,未来城镇化发展的资金需求量非常大,发债也是一种直接融资的比较好的形式,这种债周期又比较长,与我们城市化建设当中的基础设施和建筑设施基本吻合,它特别适合城市来发,所以规模上进行稳步的提高,另外要考虑创新我们债券的品种,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城市,根据产业特点创新一些品种,来支持我们城市的发展。
长沙市市长张剑飞认为,要想尽快地推进城镇化发展,债务在所难免。不过,他强调要“以最低的成本”去干该干的事情,因此,把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纳入群众和人大的监督就非常重要。
对于改进当前融资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张剑飞强调当务之急是修改预算法。“修改预算法第28条,其中讲到地方政府不允许赤字预算,不允许发行债券,”张剑飞谈道,“不允许赤字预算完全赞同,但是发行债券这个应该允许,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地方政府不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就会以融资平台的方式等其他的方式体现出来。这样的话,成本是很高的,贷款的期限也是很短的。”同时他也谈到,凡是私人资金进入政府的基础设施,一定成本比银行高很多,所以地方政府的顺序是债券、贷款,实在没有办法才找私人投资。
国家开发银行投资总监、国开金融有限公司的总裁张旭光则介绍了国开行在融资中的作用。据其介绍:“目前为止开发银行给各地政府的贷款达到了5.8万亿,目前余额还有3.3万亿。我们的生产质量还是非常好的。”
债务风险可控合理
对于中国所面临的债务风险问题,陈雨露认为,中短期之内,中国不会出现金融的系统性风险和债务风险,因为目前政府还有资本、相对高的政府的净资产以及更高的储蓄率。因此,在陈雨露看来,相对而言,中国的财政结构调整还有比较大的空间。
田锦尘在会上说,今年我们国家的预算赤字安排是1.2万亿,其中有3500亿是中央代地方发债,其中还确定了上海、浙江、广东和深圳四个地方作为自主发债的试点,当然有一个规定,除非通过特殊的批准才可以发,这一点从国家的角度已经意识到给地方更多发债的权力对未来城镇化的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
田锦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虽然目前经济增速放缓,财政增收幅度有所下滑,但是就地方债务而言,参照国际上的标准,目前总体风险还是合理可控的。当然他也强调,确实需要加强风险防范,确保不出现系统性的债券的风险。
不过,田锦尘并不太同意有学者建议的将地方债务规模与政府官员考核挂钩,因为经济规模扩大,其债务规模适当扩大也是可以接受的,尤其是偿债能力提高的话,比例也可以适当提高。不过,对于官员借债发展经济的风险,也统一需要考虑一个指标体系对这个领域进行监督。
张剑飞认为,要判断债务是高是低,有两个标准,“第一,经常项目下,任何时候都不能用债务来支撑。第二,在财政预算里面,用于偿还的债务资金应该首先保证能把利息还了。”
新加坡国立大学教授邓永恒也提出,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打包的风险并不像人们担心的那么大。他认为,中国百姓因为缺少投资渠道而只得投向房地产,但如果能把民间社会资金调动起来,不仅可以实现政府和民间资金的合作,而且也能令地方政府的融资途径多元化,亦不失为降低地方债务风险的一种方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研究员杨禹也对本报记者表示,地方政府的融资必须改变原先的投资思维,绝非以往一贯的先盲目定好项目再借债去做,而是应该根据政府可控的资金数量再去计划投资的项目。这种思维方式的彻底逆转,也是避免地方债、减少债务风险的前提。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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