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奖励创新企业,更要唤醒创新欲望
点击:2958 日期:201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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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东莞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从此,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和成长就有了相应的政策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环境有了更为重大的改善。可以说,《办法》的出台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东莞创新型企业播洒了及时雨。
政府以一己之力来做创新引导,这是一个负责任政府的义务,也是一个有智慧的政府的理性选择,但是创新引导和创新组织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挑战性却也常常超过决策者的想象。国内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和国际上大多数的国家都想构建创新驱动的经济体系,但成功者寥寥,为何?其原因就在于,创新激励偏重于为创新成就锦上添花,却较少面向创新文化培育、创新启蒙及创新起步雪中送炭。
激励方向的不同选择决定了创新的不同命运。锦上添花式的激励,见效奇快但创新数量常常会严重不足,雪中送炭式的培育,见效很慢,但创新却会大量发生,且持久性、覆盖性会大大加强。
事实上,创新型企业在东莞乃至广东都属于稀缺资源,但创新型企业获得资源并不算少。近些年来,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的创新型企业数量庞大,所获资金也数以千亿计,但鲜少出现微软、IBM那样的领军型创新型企业,其原因就在于这些企业过快地完成了财富增长的历程,导致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人物不是沿着社会和政府希望的路线走下去,成长为小巨人或社会创新的榜样,相反,倒是许多企业家从创新的前线折返回来,开始享受人生,拒绝冒险了。
尤为令人不解的是,在大量社会投资流入创新类上市公司之后,PE、VC反倒陷入找不到创新创业项目,有钱投不出去的窘境。连专业的市场投资主体都受制于创新企业的数量不足,政府的激励要想锦上添花也会殊为不易。
创新企业存量的现状在提醒政府和市场,对于创新的激励,不能将资源过度集中在后端,相反,更应该将激励前移,把更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投放到对创新潜质的唤醒和创新冲动的帮扶上。特别是要变革现有的教育模式和城市文化,将教育体系整体转变为创新的强大支撑,使城市文化转变到以创新创业冒险为荣,以守陈守旧为耻的方向上来,在城市内部形成一股不怕失败的冒险风气,同时,构建科学的创新激励和投资交易机制,降低创新风险,提高创新收益。如此,创新才可成为一种习惯,创新动力才会永不枯竭,而创新企业的成长浪潮也才会一浪高过一浪。
如果说,激励创新企业树立创新样板必不可少的话,那么唤醒创新意愿就更应该大行其道,毕竟创新意愿是创新企业滋生的大地。没有大地的凝结,就无大厦和巨人的立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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