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组通〔2013〕58号
各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莞单位: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东委发〔2013〕8号)的部分配套实施细则及办理规程《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实施细则》、《东莞市中央“千人计划”人才配套资助实施细则》、《东莞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管理实施细则》、《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申领实施细则》、《东莞市特色人才居留和出入境、落户等事项办理规程》、《东莞市特色人才医疗服务办理规程》、《东莞市特色人才社会保险办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才工作领导 东莞市公安局
组织部 小组办公室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卫生局 东莞市房产管理局 东莞市新莞人服务
管理局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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