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东省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
点击:1208 日期:20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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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经贸技改〔2009〕273号
各地级市以上经贸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委、省政府《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意见》(粤发〔2003〕16号文)精神,我委依照《广东省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粤经贸技术〔2004〕285号)制订的程序和办法,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组织企业申报、建立评价体系、书面评审、企业答辩、现场考察、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以及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并经省政府同意,认定了50家“广东省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认定广东省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振兴装备制造业、建设装备制造业强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当前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措施之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强对骨干企业的指导、服务和支持,按照省委、省政府粤发〔2003〕16号文和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把50家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振兴装备制造业,实现建设装备制造业强省目标。
50家省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大做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为广东经济强省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
附件:50家广东省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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