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多

最新资讯

企业风采

更多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建立纺织服装出口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点击:1192 日期:2009-03-31 选择字号:
分享到:

各有关企业:

      去年以来,我省纺织服装出口降幅较大,引起了各级领导的关注。为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我省纺织服装出口企业的经营、出口等方面的信息,向每月一次的省政府进出口形势分析会提供情况,更好地争取和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政府的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渡过难关,省外经贸决定建立纺织品出口信息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

      省外经贸厅决定选择全省纺织服装出口前50名的企业和东、西、北部市的部分出口企业作为重点联系企业,加强相互间的交流沟通。采取电邮、电话、政府网及实地调研、召开企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将纺织品政策、管理办法等信息及时告知企业,收集企业的情况和意见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或协调解决重点联系企业在生产经营及进出口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同时,也请各企业在每月底前通过电邮,将出口情况、扶持政策实施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以及有关意见建议告知省厅。

      二、根据省厅的要求,我局决定选择10家不同类型的纺织品出口企业作为重点联系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各有关企业填报好《纺织品出口重点企业联络表》(附件2),于4月1日上午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局国际贸易科并按省厅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邮箱地址:guomao@dgboftec.gov.cn)

    

    附件:1、纺织品出口重点企业名单

     2、纺织品出口重点企业联络表



    

     东莞市外经贸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省外经贸厅联系人及电话:外贸管理处李凌燕 020-38819862、谢慧020-38819853传真:020-38802413,邮箱地址:maoguan@gddoftec.gov.cn)
 

评论信息

暂无留言!
发表评论
姓名:
内容:
验证码: 点击换一个 看不清?

1.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不发表攻击性言论。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3.产品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4.不支持HTML代码且留言要通过审核后才会显示,请勿恶意留言。